第2章 明明如月

似情似暖 朗润清华 2024-12-01 20:50:4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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老子之宇宙观,与自古相传之同。

以宇宙之根原,为力。

故曰:“谓玄牝。

玄牝之根。

绵绵若,用之勤。”

者,空虚之义。

神即指力言之。

,犹言息。

玄者,之义。

牝者,物之所由

言幽之境,实为之所自也。

其力息,而,故曰:“绵绵若,用之勤。”

又曰:“,非常

名,非常名,无名之始,名万物之母。

故常无欲以观其妙,常欲以观其徼。

此两者同而异名。

同谓之玄,玄之又玄,众妙之。”

常同尚,古假为字。

名之为物,因形而

(《管子·术》:“以其形,因为之名。”

又曰:“凡物载名而,圣因而裁之。”

)宇宙辟,物各其特异之形,乃锡以特异之名。

若其初,则惟而己。

无异形,则亦无异名。

故曰“名名,非名”,“无名之始,名万物之母”也。

物之皆依于

万物,

然此己非其朔。

语其朔,则必未,乃以当之,故曰“,非”也。

欲为之借字,为空隙之义。

:“常无欲名于。”

言最初惟构成万物之原质,而无万物;此构成万物之原质,即最之分子,更分,故无空隙。

无空隙,则名之曰矣。

(于曰同字)“常无欲以观其妙”同

妙当作眇,即今渺字。

言最初惟分子,而无万物之以见宇宙之微眇也。

徼为皦之假字。

曰:“其昧,其皦。”

皦对昧言,乃之义。

言分子既***而成万物,则其形见也。

形(万物)无形(构成万物之原质)同境,此境则谓之玄。

言极幽

此幽之境,实为构造万物之微细之原质所自,故曰“众妙之”也。

皆古代哲通常之义,本亦无甚难解。

特其辞义甚古,世神仙之皆自托于老子,又利其然而肆,遂至如涂涂附

今故避其繁而详释之。

老子推原宇宙,极于力;又认此力之方向为循环,因之得祸福倚伏,雄守雌之义,己见节。

此为通常之义,无俟缕陈。

至其社及政治,则湮晦数千亟为阐者。

老子之所慨者,亦为农业共产之

与孔子所谓同者,正系同物。

所谓“国寡民。

使百之器而用。

使民徙。

舟舆,无所乘之;虽甲兵,无所陈之。

使民复结绳而用之”也。

牢者,使之复茹其粟。

今乃欲使己经化之社,逆而复返于榛还之境,此论者所以疑也。

此殊非

盖物质文步,与社组织之复杂,纯系两事,其并无因果系。

幸此世界,现而昌盛之社,此两者之,偶尔相偕。

然者,则其社或己覆,或尚滞于野蛮之境。

世遂谓两者必相平

其实物质文步,乃识之以致之。

与其社组织之堕落,无干涉。

向使类社,永无阶级之分,守其同之世,“独亲其亲,独子其子;货恶其弃于必藏于己;力恶其必为己”之,其识亦未必步;步,其制驭然之力,亦未随之而步者。

且社组织,则无阻碍步,及毁坏己成之功之事,其步必更千里,胜于今。

虽事无征,而理实信。

彼谓问技术之步,皆以类自利之为之基,实为最谬之语。

步之速,乃由之科为之基。

肇兴之始,果好真理为之乎?

抑亦如今,悬赏以奖励者致之也?

类之,数矣;私产制度之,则数千

之所,虽为拙;其步,虽较世为迟;然其性质则无以异。

私产未兴之世,又何私利以鼓之邪?

此等,全系习于社之病态,而忘其健康形之也。

此,乃

之所攻击者,全组织之理,而物质之步。

然其言若攻击物质文者,则以物质之步,与社之堕落平

物质实理之社化。

凡所创造,皆以供之淫侈(《淮子·本经训》见),社虽因物质之步而蒙福,亦因淫侈之增加而受祸,故疾呼而攻击之。

设使物质之步,皆以供之用,攻击之矣。

此犹今极守,仍器为奇技淫巧,而欲闭者。

其见解固甚顽陋,然亦因此等物,实随力之侵略而俱,故此愤激平之

设使,与亲康以利民之物,供之用,吾敢决全国无排斥之也。

今者欲闭,尽之徒之所谓奇技淫巧者,诚得。

然谓现代之文.必与帝国主义相附;现代之文毁灭,即帝国主义终理乎?

,自见其所攻击者,皆为社之病态,无语及于物质文,欲毁坏之,而使社复返于榛狉之境者。

孟子曰:“》者,以文害;以逆志,为得之。”

岂惟》,切古,皆当如矣。

古代民权达,国之事,恒操于数贵族之

数贵族,则惟务剥民以自利,以遂其淫侈之欲。

甚至争;或眩惑于珠玉器,糜烂其民而战之。

民固被其殃,彼亦未尝还受其祸。

古代之国败,由此者盖也。

(详见拙撰《同释义》第篇)故老子戒之。

曰:“目盲;音令聋;爽;驰骋田猎,令狂;难得之货,令妨。”

又曰:“甚者必费,藏者必。”

又曰:“以佐入主者,以兵

其事好还。

师之所处,荆棘焉。

兵之,必。”

又曰:“夫隹(同惟)兵者祥之器,物或恶之,故处。”

古所谓同郅治之世,其民初无阶级之分。

故其利害相冲突。

利害相冲突,则无相贼害之事。

相贼害,自治之之法律,并教之之训条矣。

德(此非老子所谓德,乃今通常所用之德字也)法律,其为物虽殊,其为既恶之,乃教之,而使之从事于所谓善,则也。

然则既德法律,其社,即非纯善之社矣。

故曰:“美之为美,斯恶矣。

善之为善,斯善矣。”

又曰:“失德,失德而仁,失仁而义,失义而礼。

夫礼者,忠信之之首。”

又曰“废,仁义;慧伪;孝慈;国忠臣”也。

随社之变,而其法以治之,此犹治病者事对证疗法,而为根本之图。

治法愈繁,其健康愈

则何如尽弃现之法,而别为治本之计乎?

故曰:“绝圣弃,民利百倍。

绝仁弃义,民复孝慈。

绝巧弃利,盗贼无。”

此所谓圣者,非于事理之圣,乃随社病态之变,而其对证疗法以治之之圣

然则所谓孝慈者,亦非真父子相之孝慈,乃父子相夷,而禁之使得然之孝慈;所谓巧者,非供民用之械器;所谓利者,非之物品;乃专供淫侈之物,使民艳之而能得,而因以引起其争夺之

老子又曰:“民之饥,以其税之(言奢侈者,则使相形之,自其贫乏);民之难治,以其为(言以权力伏,即啻教权力,而其亦将用权力以相抗);民之,以其奉”(言者,皆因迫于贫乏,而其自贫乏,正因其活程度之),谓此也。

所谓绝圣弃,自非争讼未息,而先法庭;盗贼遍野,而先军警。

然徒恃军警及法庭,终谓治之至,而必别其根本之图,则其义皎然矣。

《老子》曰:“化而欲作,吾将镇之以无名之朴。

无名之朴(此疑夺“镇之以”字),夫(彼也)亦将无欲。

欲以将自定。”

此语似迂阔。

然设使今之豪富,能尽革其淫侈之习;权力者,能尽弃其权力,而与凡民同,民果尚欲乎?

民皆无欲,定者乎?

此义诚非旦夕,然语夫治之至,则舍此固莫属也。

之险恶,既因社组织之堕落而然,非因物质文步而至,则《老子》所谓“古之善为者,非以民,将以愚之”,绝怪。

何则?

对于然之识,及其克然之能力,虽增加,断至因此而相欺相贼。

至于诈愚之智,侵怯之勇,则本乃社之病态;此犹病者之神经过敏,本须使之镇,乃能复于康健也。

故谓欲毁弃物质文,或谓欲闭塞民之识,皆全失者也。

庄子庄子之,与老子相似而实同。

》篇曰:“笏漠无形,变化无常。

与?

并与?

往与?

芒乎何之?

忽乎何适?

万物毕罗,莫以归。

古之者,庄周闻其而悦之。”

此数语,最能庄子术真相。

庄子之:以为万物,皆变化所成,其变化无从预之;故同宇宙之者,彼此亦能相

世之执其所见,自谓能者,均属妄

执此妄,而欲施诸,则纷扰起矣。

故治之法,莫如泯非。

非则执成见。

凡事皆当尽力考察,随变换办法,以求适,即今客观而戒恃主观之也。

至于之所以自处,则将之祸福,既,自莫如委任运,其所之。

无适莫,则所谓祸者,即己根本无矣。

老子之主清虚,主卑,仍系为应事起见,所谈者处事之术;庄周则破执,专谈玄理,故曰其相似而同。

然其宗旨,则究于老子为

故《史记》谓其“于无所窥,然其本,归于老子之言”;而《庄子》,称颂老子之辞,亦最也。

庄周,《汉志》

《史记》:“蒙,尝为蒙漆园吏。”

汉蒙县故商丘县,故宋境也。

《汉志》篇,而今传本只篇。

陆德曰:“《汉志》:《庄子》篇,即司马彪、孟氏所注也。

诡诞,或类占,故注者以取。

其《篇》众并同。

自余或而无杂。

惟郭子玄所注,特之旨,故为世所贵。”

郭注即今本也。

(其注实本于向秀,目提》)凡《篇》,《篇》,《杂篇》

除《杂篇》之《剑》《渔父》《列御寇》抵精绝。

盖其杂者,己为所删矣。

论者篇》,实未免以为目也。

《庄子·》篇曰:“泰初无,无无名。

之所起,而未形。

物得以谓之德。

(此言万物之,皆系分得自然之部分)未形者分,且然无谓之命。

分,言彼此之分界。

盖物自然。

设无彼此之分界,则只浑然之能成其为物也。

且同祖,始也。

然,成也。

,即之义。

物之始成,其,所谓万物始于至微也)留(《释文》“或作流”,当从之)物,物成理谓之形。

保神,各仪则谓之性。”

此推原物之所自始也。

游》曰:“之聚也。

聚则为,散则为。”

“朽腐复化为神奇,神奇复化为朽腐,故曰通。”

《寓言》曰:“万物皆种也,以同形相禅。”

此言物既成之,仍变化己也。

故曰:“彼亦因彼。”

又曰:“方,方。”

此等变化,庄子以为即万物所自为,而非别焉以司之。

故《物论》篇,譬诸之万窍号,而曰“吹万同,而使其自己,咸其自取,者其谁”也。

设使世界而如宗教神焉以主之,则其原因至简,能神,即能世界之真相矣。

若万物之变化,其原因即乎万物,则以世界之广,现象之纷繁,遍观尽识,势能,又何从变化之所自,而据以逆测其将

故庄子之论世界,径以为也。

尽于《》篇“量无穷,无止,分无常,终始无故”语。

量无穷从空言;无止从言;分无常,言物之变化定(此为彼;彼亦以为此,故其界限);终始无故,则言其因果之也。

世界也,亦彼此能相

以凡物所恃以为之官能同,而其所处之境又同也。

物论》:“啮缺问于王倪曰:子物之所同乎?

曰:吾恶乎之?

曰:子子之所邪?

曰:吾恶乎之?

然则物无邪?

曰:吾恶乎之?”

即此理。

惟彼此能相也,即己亦能自

缘境而异,而其所处之境,无从预也。

物论》曰:“丽之姬,晋国之始得之也,涕泣沾襟。

及其至于王所,与王同筐刍豢,而悔其始之泣也。”

此与“酒者旦而哭泣,哭泣者旦而田猎”何异?

“方其也,也,又占其焉,也。

此其也。”

故曰:“予恶乎之非惑邪?

予恶乎之非(同溺)丧而归者邪?”

,惟恃,而恃,此世界之所以终也。

》篇曰:“见者,形与也;闻者,名同也。

夫!

以形以得彼之

夫形,果以得彼之,则言,言者,而世岂识之哉?”

谓此也。